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队长罗维卫四十多岁,个头偏矮,说不上霸气,但长得壮实,脸上无多少和谐的赘肉,凶的基因成分较多,算是具备一定的队长威严。他首先发问道:“怎么样各位?确定了毒烟来自梁伟达家里吗?”
韩风回答说:“是的。但不过,有毒香烟两条,拆开了包装的那一条完全可以确定,梁总他自己也差一点吸食了。梁总差一点吸食的那一支香烟也在他的家中找到。但是,另一条混入了‘火焰山’牌子的香烟,在余向阳的背包内出现的,就还不能确定。梁总也阐明,他并不认识余向阳,余向阳背包中的香烟见都没见过,无从谈起。因此我们只能暂时认为是死者余向阳随身携带的。余向阳是渔村市人,所以,我认为需要局里跟渔村特区警方发函,协查余向阳。”
队长在本子上记下韩风所说的要点,点点头,然后看一眼法医,又面向韩风说:“尸检报告我看了,确定死者是吸食含有氰化钾的香烟所致,那么无疑可以判定,并非小偷自己投毒,而是他人投毒小偷中招,或是从一开始就是针对小偷的。这样,小偷就有可能不是真正的小偷。对吧?”
法医首先回答说“是”。
大家也几乎异口同声地说:“是的,天底下不会有这么苕的投毒者,自己把自己毒死。”苕即薯,多湖地方语言,傻的意思。
罗维卫皱眉思索,而后环顾一遍大家说:“你们说得没错,那么我就要问,如果完全排除两人小偷行为,余向阳背包内的一条又怎么解释?难道他是自己背过去的吗?”
韩风苦涩地一笑,不好意思地勉强辩解道:“也许,是两死者之外的第三人,投毒后让余向阳转交梁伟达,余向阳苕苕地背过去,但梁伟达不受,他只得背回......彭一就更苕了,烟是自己掏出来的,还分给余向阳一支,同时吸食,双双丢掉了性命。”
罗队长道:“有第三人投毒,让余向阳转交梁伟达,就像胡理光让高鸿翔转送给梁伟达一样,嗯,这倒是个思路。其实这就是我刚才的问题——小偷不是真正的小偷。”看看大家,见大家愁眉不展,又启发道:“假若毒品真是第三方转交给梁伟达的话,就说明彭一和余向阳都是认识梁伟达的。他们进入梁伟达的家,是受人之托。既是受人之托,那么问题来了,为何毒死了自己?所以啊,案件的性质这里要探讨......”
“是谋杀。”韩风的嘴里蹦出三个字。
听到韩风的结论,大家虽然并不觉得惊讶,但还是面面相觑。
罗维卫点着头,继续环顾大家,鼓励大家思考。
汪天力习惯性地举起手,队长点头后,他发言道:“投毒深更半夜去,又把自己毒死,觉得还是说不过去的。”最后半句,他说得非常含糊,声音也过度到最小,好像声音大了,就会得罪大家似的。